
2026年2月27日,美国田纳西州的共和党众议员安迪·奥格尔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毫不掩饰地将矛头对准了一位22岁的滑雪运动员。 他说:“任何与外国对手合作的美国人,不仅背叛了我们的国家国内正规最好的配资公司,还必须被剥夺由此获得的一切利益。 这就是我要确保美国国税局没收谷爱凌这类运动员每一分收入的原因。 ”
这位被点名的运动员,是刚刚在米兰冬奥会上为中国队夺得1金2银的自由式滑雪奥运冠军谷爱凌。 奥格尔斯推动的这项法案,全名叫做“OLYMPICS Act”,翻译过来是《正式限制个人在体育相关领域获取年度收益法案》。 它的核心内容简单到令人震惊:任何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如果代表中国、俄罗斯、朝鲜、伊朗这四个被列为“关注外国实体”的国家,参加奥运会、世界杯、温网这类国际大赛,那么他们因此获得的比赛奖金和商业赞助收入,将被美国政府征收100%的联邦税。
100%的税率意味着什么? 这不是普通的加税,而是彻底的没收。 运动员在赛场上拼搏换来的收入,将一分钱都留不到自己手里。 法案针对的赛事范围被定义得非常宽泛,夏季奥运会、冬季奥运会、世界杯、环法自行车赛、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只要是代表国家身份参加的比赛,几乎全都被囊括在内。
要理解这项提案的极端之处,必须先看看谷爱凌现在面临什么样的税务情况。美国是全球极少数基于国籍(而非居住地)对公民全球收入征税的国家之一。 根据现行法律,持有美国护照的人,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赚钱,都需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并缴纳联邦所得税,税率通常在30%到50%之间。 也就是说,谷爱凌目前理论上可能需要为她在中国获得的收入,向美国缴纳最高接近一半的税。
然而,奥格尔斯议员的提案,试图将这个比例直接拉到顶点,变成全部拿走。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税法专家布赖恩·加勒指出,联邦税率在原则上没有硬性上限,现行的税法里也存在超过100%的惩罚性税种。 但他同时表示,如果这项法案被视为“过度罚款”而非合理的税收,它可能面临宪法上的挑战,尽管挑战的难度会很大。
经济学家斯蒂芬·摩尔则对提案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他认为这是“惩罚性且不必要的”,并指出“100%税率将一分钱收入都收不到。 这是糟糕的经济政策,也对我们的外交政策不利。 ”这种批评点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便法案通过,美国国税局实际上也很难对中国品牌在中国境内支付给谷爱凌的巨额代言费进行直接征税和强制执行。
那么,为什么这项明显难以执行的法案会被提出,并且直接与谷爱凌挂钩? 时间线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在2026年2月,也就是米兰冬奥会期间,美国政界对谷爱凌的批评声浪骤然升高。 美国副总统万斯率先发声,他在福克斯新闻的采访中表示,像谷爱凌这样在美国出生、受益于美国教育体系的人,更应该代表美国参赛。 紧接着,财政部长贝森特用词更加尖锐,直接指责谷爱凌“忘恩负义”、“出卖自己”。
作为国土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奥格尔斯,则选择用立法手段将这种政治表态“硬化”。 他在社交平台X上早就发文暗示:“谷爱凌是出生在美国的滑雪运动员,却在为中国效力。 背叛美国、支持我们对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推动法案时,他的办公室明确将谷爱凌作为宣传案例。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攻击谷爱凌已经成为部分美国政客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政治策略,既能迎合国内保守派选民,又能将体育议题强行纳入中美博弈的叙事框架。
谷爱凌的商业价值,或许是这种“不公感”和“焦虑感”最直接的来源。 根据《福布斯》公布的数据,2025年,谷爱凌的总收入高达2310万美元(约合1.6亿元人民币),这让她登顶全球冬奥运动员收入榜,并在全球女运动员收入榜中位列第四。 更惊人的是她的收入结构:这2310万美元中,只有大约10万美元来自比赛奖金,占比不到0.5%。 超过99.5%的收入,总计约2300万美元国内正规最好的配资公司,全部来源于商业代言和时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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